3)第三百二十六章 一个人太聪明了,有时候也挺寂寞的!_这一世,我再也不渣青梅竹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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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职的一年多,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早就不只几百套这样的房子了,如果哪天你真的要打算离职,这套房子还会是你的,且我会感谢你期间为公司所做的一切!」

  混子表现得很大气。

  不就一套房而已嘛,算得了什么。

  如果严秋雯愿意一直留下,自己掏腰包给她在外边买个十套八套又何妨。

  「当然了,我肯定不希望这件事发生。」

  苏泽林耸了耸肩。

  「如果哪天我真的辞职了,你会怎么样?」

  女军师突然抛出一个问题。

  「我会舍不得。」

  苏泽林摸了摸鼻子。

  「为什么?因为失去一个给公司创造价值的人才,或者失去一个帮忙劝说秦诗晴接受你的风流花心的僚机?」

  严秋雯词锋犀利。

  「好吧,这两者都有!」

  混子坦白承认。

  要忽悠严秋雯难比登天。

  顿了下,他的口气一转:「不过,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严秋雯问道。

  「身边有一个懂自己的小伙伴是件很愉快的事,一个人太聪明了,有时候其实也挺孤独的。」

  苏泽林叹了口气。

  这种孤独,指的并非没有朋友。

  混子人缘很好,小伙伴众多。

  但除了严秋雯之外,没有人真正完全懂自己,包括自小一起长大的秦诗晴在内,都算不上最懂自己的人,青梅竹马了解自己的性格和爱好,但她并不真正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

  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唯有严秋雯,和自己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相知,那是天才之间的默契,心有灵犀一点通。

  所以,就连最烦恼最隐私的事,苏泽林都愿意和严秋雯倾诉,但他的倾诉对象不会是秦诗晴,也不会是好基友陆浩然。

  严秋雯沉默了。

  她理解这种孤独,因为自己也曾经很孤独,想找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也真是如此,她才会选择来新世纪实习并在实习结束后成为正式员工,因为这里有一个懂自己的苏泽林。

  过得一会,她翻开那份房产合同,用水笔在最后那页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混子见状松了口气,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只要秋雯愿意在签字,短期内她就绝对不会离开新世纪,不说太久,至少在公司彻底拿下全国市场之前不会走,真要离职的话,也是在那之后的事了。

  签完字之后,严秋雯又突然道:「什么时候有空的话,一起去打网球吧?」

  苏泽林不由得一怔。

  其实自第一次和严秋雯去打网球后,后来混子一直都有催促其锻炼,每个月都会至少约她一两回。

  不过每次严秋雯都是被动的那个,难得破天荒主动约自己。

  看来送出的这套房多少还是有点效果的嘛。

  诚意很重要!

  「好啊,随时都可以,不过老打网球也没意思,趁天气还热,要不改天咱们去游泳吧?」

  苏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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