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十二章 鹤短凫长【下】_边月满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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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茶楼里已经是漆黑一片,四爷刚好吹灭了最后一盏灯火。

  这伙计看到四爷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黑暗中,一切东西都变得模糊起来,分不清边界与轮廓。

  他忽然觉得心跳的厉害,接着不知从何处腾起一股子浓郁的害怕,竟是都忘了给四爷问安,便飞也似的跑走了。

  陈四爷一个人坐在黑暗中,面前摆着一壶酒,这是他在刚才吹灭柜台旁的灯盏时顺手取来的。

  朋友不在,他并不想喝酒。

  但不喝酒,好像怎么都对不起他现在的心情。

  在酒壶和自己之间,没有放着酒杯,而是放着他的那把乌钢刀。

  对于真正想喝酒的人来说,有没有酒杯并不重要。他完全可以将酒壶的壶嘴含,入口中,仰脖饮尽。甚至没有酒壶也算不得什么问题,他也可以把头直接埋在酒缸里喝个痛快。

  就这么静静坐了许久,陈四爷终于起身,走向茶楼的二层。

  茶楼二层的最深处有个小房间。

  起码从门上看去,这间屋子都要比其他的屋子小了一半。

  因为其他的屋子都是对开门,只有这间屋子是一扇门,还是朝外开。

  门上挂着一把精致的黄铜锁。

  锁子挂在门上已经有些时候,上面布满了一层疙疙瘩瘩的铜绿。

  陈四爷没有这把锁的钥匙,但这把锁的确是他锁上的。

  至于今天距离上一次上锁过了多久,他记不得……

  陈四爷只有在杀人前,才会进这间屋子,而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杀人。

  杀人和喝酒这两件事,他都喜欢。

  但他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也得分出个主次来才行。

  所以他用了五年时间杀人,杀当死之人。又用了五年时间喝酒,喝天下美酒。

  杀人的五年里,滴酒不沾。

  喝酒的五年里,从不握刀。

  过了今夜,便过了喝酒的五年之期。

  但他还是没法区分究竟自己更喜欢杀人还是喝酒。

  因为在杀人时,他总是想着杀完这个人要是能有一坛子酒喝就好了,最好是陈家的酒,最好是满江红,那这人便杀的最为值得。

  在喝酒时,总想着这酒虽然一定比不上陈家的满江红,但也着实不差……要是能在喝完酒之后杀个当死之人这酒便喝的更加圆满。

  今晚没有喝到满江红,不过好歹也是陈家的佳酿。

  五年之期最后以一壶酒结束。

  而在结束的时候,却又有了当死之人。

  陈四爷觉得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喷薄。

  他为什么要吹熄所有的灯盏?

  因为灯盏的光让他原本就足够兴奋的神经更加紧绷,陈四爷知道这是自己太久未曾握刀所造成的,所以他需要冷静。

  灯火通明的地方,很难让人冷静。

  所以这间独立的小屋中,没有窗户,透不进来一丝一毫的光线。

  陈四爷把乌钢刀从刀鞘中抽出来一寸,用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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