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五十二章 哥哥来了_花都之风流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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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我随着先知进入皇朝,在那个过度,人们以猎杀为人生最大的乐趣,不过无味的是他们杀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鸟兽,毫无新意,了无情趣。我喜欢的游戏却是杀人。杀各种各样的人,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杀人,我杀人都是有目的的,或者震慑,或者消灭,或者减轻自己生活的压力,在先知光环的笼罩下,被我杀的人也会心甘情愿,不敢有任何反抗的。”

  藜留赛眼中的惧意再次出现,接过波塞克手中的枪,“你说是要我杀人吗?”

  “不错,在土恶其王朝,这是招待客人的一个好的礼节。”本来波塞克相信这个叫藜留赛的家伙会恐惧的将枪扔在地上,只要他能拿住枪就已经不错了,更不要说是真的敢杀人了,要知道在这种场合杀人,那简直是与世界为敌,成为世界的公敌,头号恐怖组织帮凶后,就是想掏出自己的手掌心,都不可能。

  “这是贵宾的VIP待遇吗,我选择接受。”

  这个记者这一句话说出口后,所有围在大楼外围的人都开始了短暂的骚乱。承受着最大压力的局长,赶快命令所有的警察和武警做好处理的准备。

  所有人都紧张的盯着屏幕上那个吓的连枪都不知道怎么抓得记者,这个失去公德的记者居然为了自己的小命,拼命的奉承巴结波塞克这个刽子手。

  波塞克非常满意这个小记者的表现,相信在自己魅力的攻势下,这个毫无心机的小记者很快就会变成自己的帮手,在帮内担负重要职务,正好前段时间自己杀人太狠,胜利火炬中还缺少一个能够将真主先知传给所有信徒的白手套。那么这个藜留赛就是最合适的候选者,甚至于自己最最钟爱的小女儿也可以给这个可爱的小朋友。

  这个记者正是王天宇,他自然知道自己的一个同事,当年受命杀死波塞克,但是几次以藜留赛这个名字被波塞克拒绝,这次正好利用这个契机,现在虽然貌似已经麻痹住了这个刽子手,但是如果想要知道这个刽子手真正想法的话,那就要走一步看一步,随机应变了。

  藜留赛随手把自己的手枪递给王天宇,用手指了指一个女孩子,正是欧阳菲菲,“这么美丽的女孩子,在藜留赛先生枪下献身,是她最大成就的时候,也会成全藜留赛先生的荣耀,往后,藜留赛先生的炫耀资本又多了一项。”

  王天宇抓住枪,而波塞克则单纯的靠着目测,调整着王天宇的枪口,这个波塞克居然单单靠着目测,就能推测出王天宇子弹的弹着点,王天宇也感觉到了这个人的可怕,暴虐的性格,缜密的思路,深邃的城府,精确的技术,构成了波塞克这么一个真正的屠夫。

  “瞄准了,就放松,呼吸呼吸,手中的枪不在重要,在你眼中只有眼前美丽的女孩子,想象着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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