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九节 内务部[下]_一八九三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与反间谍工作;

  第二,监察处,对公司雇员和雇佣兵进行监视;

  第三,经济处,监控公司的各种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

  第四,情报处,对外情报收集;

  第五,特勤处,保护公司重要成员人身安全。

  显然,在它承担的工作范围方面,即使并不全面,但内务部与一些小规模的政府情报机构也没有多少差别。不过在公开内务部的组织结构和职权范围的时候,秦朗没有说实话,只承认有安全处、监察处和特勤处存在。

  而且监察处的主要任务也被隐瞒了。

  在表面上,监察处是上一次雇佣兵叛乱事件的产物,一个军事警察似的组织,用以管理并处罚雇佣兵们的行为,以防止出现下一次叛乱。

  这也是秦朗向奥康纳和易水宣布要成立内部调查部门时的理由。

  秦朗不希望瑞切尔、奥康纳、邓肯和易水知道他在公司里成立了一个秘密警察组织,因为他们会意识到这个完全掌握在他手里的部门可能会用来监控他们。这会让他们感到不安,并带来一些不好的负面影响。

  尤其是瑞切尔。如果她意识到他派人监视她,她一定会立刻做出回应。要么,她会想办法收买监察处的人员,要么,她会想办法成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秘密警察组织。但不管怎样,对公司的发展都很不利。

  并且他也不希望公司的雇员和雇佣兵知道真相。美国人可以接受一个警察似的组织,但绝不会接受一个监视自己的秘密警察组织。一旦他们知道真相,集体辞职可能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如果运气足够糟糕,他们还会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考虑到美国社会普遍对秘密警察的强烈反感[注:考虑到美国政府里都会出现史汀生这种会以“君子不看他人信件”为理由解散海军重要情报部门的神奇国务卿,秦朗的担忧绝不是杞人忧天],无论他多么富有,最后都必然会败诉。

  秦朗只能竭力隐瞒真相。

  经济处也同样如此。甚至它还可能比监察处更受人痛恨,因为它会让人想起另外一个受到痛恨的机构:国内收入局。

  至于负责对外情报工作的情报处,它的问题比监察处和经济初更加严重。虽然成功的公司都有自己的情报渠道,也有负责相应事务的部门,但没有哪一家公司喜欢别人用同样的手段对付自己。

  所以,商业情报活动都进行得非常隐秘。如果让Umbrella或者大毒蛇武器公司的竞争对手知道秦朗竟然公开成立了一个情报部门,毫无疑问,一场同样必败无疑的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就会立刻降临到他头上。

  然后他就只能流亡国外了。

  因此秦朗只能严守情报处存在的秘密,不能将秘密告诉任何人。在他看来,最好――尽管这几乎不太可能

  请收藏:https://m.mushu9.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