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个开发不完全的处女地。
因为中国的电视消费习惯和美国截然不同,中国人没有看付费电视的习惯,所以只能依靠广告提供收入。
广告的收入有不稳定性,也不利于培养死忠球迷,随着姚明的退役,NBA在中国的热度一直在降低。
NBA方面非常希望寻找一个战略合作伙伴,全盘接手NBA在华的发展,整合NBA过去在中国留下的资源、影响力,为联盟提供变现的收入。
闵聪达作为中国人,同时他的亚洲青少年篮球发展基金会已经运作了五年多,在中国已经有了很大影响力。
席尔瓦认为,让闵聪达参与到这件事的运作中,会给NBA找寻出一条足够正确的道路。
“斯玛特,如果可以的话,NBA亚洲区总裁的位置始终向你开放。”
在两人的谈话中,席尔瓦依旧不放弃把闵聪达发配远东的想法。
闵聪达对亚洲区总裁没有什么兴趣,但对合作的事,他很感兴趣。
之前中国拥有NBA赛事转播权的,一个是大名鼎鼎的央视,还有广东地区的电视台,以及网络上的新浪传媒。
电视台的问题在于,他们只购买少量关键比赛的转播权,虽然在过去电视时代为NBA在中国的传播居功至伟,但当下的网络时代,央视、地方电视台的影响力在大幅度下降。
至于网络传媒,新浪的转播可以说做的稀烂,不论是转播的清晰度,还是解说的专业度,以及周边内容的开发上,可以说是草台班子中的草台班子。
新浪的比赛网络直播效果,比一些盗链还要差,既不高清,还卡顿,观看体验很糟糕。
所以,NBA方面是不打算再和新浪合作,目前的潜在合作对象,一个是腾讯,一个是阿里。
2015年是中国互联网企业大发展的时代,腾讯和阿里,一个凭借社交软件,一个依靠购物淘宝,以此为基本盘对各行各业开启了攻城略地的行动。
作为第三产业重要一环的体育娱乐行业,NBA这块大招牌引起了两家大公司的激烈竞争。
双方的价格是不断抬升,一个出的比一个高。
席尔瓦告诉闵聪达,“腾讯已经把价格出到了5年5亿美元,这是个非常高的价格了。如果能把这单拿下,裁判们的季后赛提高的那点补贴,不过是毛毛雨而已。”
5年5亿美元的价格的确是天价了,2013年英超联赛在中国签下的转播合同不过是6年1500万美元,完全无法与5年5亿相提并论。
闵聪达听着这个价格,脸上却波澜不惊,他心里清楚,2015年是互联网企业“大撒币”时代的开端,后面各种文娱资产的价格被越炒越高。
因为经济发展迅速,社会资产在快速膨胀,先到先得,各个环节都赚的盆满钵满,互联网大厂花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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