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6章 因为近(第三更)_一心摆烂的我却直奔篮球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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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风正,全面,有领秀气质,对球队影响力极强。

  阿米奴不知道自己遭受学校出身歧视了。

  太好的,出过大明星的不想要。

  当然,他的面试很不错。

  尤其他的试训打动了皮翁贝蒂等人。

  他们一致认为阿米奴是快船需要的那种三号位球员。

  大家都说的这么明白了,闵聪达还能要他吗?

  他要了不就是大聪明了么。

  这一场,雷阿伦客场爆发,三分球11投8中打爆了湖人外线。

  凯尔特人扳回一城,总决赛两队打平,去往波士顿。

  10年NBA总决赛还是232赛制,有主场优势的球队先打两个主场,然后就要去经历漫长的3客场。

  奥尔巴赫当初率先提出这个建议,就是想在和湖人的总决赛中占便宜,结果运用232赛制的第一次总决赛,凯尔特人就输给了湖人,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从6月8号到6月13号,一周的时间,三场比赛。

  湖人取得了1胜2负的成绩,在第五场关键的天王山之战中,输给了凯尔特人。

  历史上拿下天王山的球队,有接近百分之八十的概率拿下系列赛。

  波士顿人已经开始提前庆祝他们两年后的又一次夺冠了。

  而且击败的对手又是湖人队,还有比这更加美妙的冠军吗?

  波士顿市甚至开始准备夺冠大游行了。

  结果,波士顿人显然低估了湖人复仇的决心。

  他们大意了,在本可以拿下冠军的关键第六战,他们被湖人给打爆。

  89:67,他们输给湖人队20多分,一场一边倒的失利。

  凯尔特人错过了最好的机会,比赛进入对湖人有利的抢七。

  这一场比赛,闵聪达面试了来自雪城大学的韦斯利-约翰逊。

  闵聪达觉得这个球员不错,可以选,理由是据说森林狼对他有意。

  作为一个三号位,闵聪达认为他才华一般,不会有太大成就。

  可是森林狼今年有4号签,如果他们挑走了约翰逊,快船是不会有机会的。

  而且4号和9号之间差距太大,想通过交易得到约翰逊也不太可能。

  抢七大战在6月17号进行,NBA2009-2010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

  这天,闵聪达照例在VIP包厢看比赛,一边吃着披萨,一边面试了又一位新人。

  来自弗雷斯诺州立大学的保罗-乔治,一个有些瘦弱的黑人小前锋。

  闵聪达所谓的面试,其实就是和这些年轻人闲聊,然后做出判断。

  “弗雷斯诺大学,你们学校历史上有什么出名的NBA球员吗?”

  “呃,罗恩-安德森,考特尼-亚历山大,拉尔夫-阿尔斯通,还有…罗德-希金斯。”

  除了阿尔斯通闵聪达听过之外,其他一个都没听说过。

  阿尔斯通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控球后卫,他在街球场上更加出名。

  看来是个籍籍无名的普通学校,乔治也没有带领学校在NCAA大杀四方。

  场均16分,拿了个赛区第二阵容,仅此而已。

  不错,很平庸。

  “你有什么业余的爱好吗?除了篮球之外。”

  闵聪达觉得,一个球员如果有别的爱好分散注意力,绝对是一件好事。

  那种一门心思扑在篮球上,把篮球当命的人绝对不能选,肯定会成才。

  乔治抓了抓脑袋,实话实说,道:“钓鱼。”

  嗯?钓鱼?这个爱好真尼玛太好了!

  你如果来快船的话,每个休赛期伱会有很多钓鱼机会的。

  闵聪达对这个憨憨的小伙子来了兴趣,看样子经纪人没有给他过度包装。

  他的眼睛也一直盯着场上比赛,抢七决定冠军的比赛,谁不关注呢。

  “那你为什么想到快船来打球啊?”闵聪达问道。

  他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决定自己是否会在第九顺位选他。

  乔治又愣愣的想了想,道:“因为近啊,我是洛杉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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