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二章抱紧大腿_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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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漂亮。”

  不过,也可能是只有眼睛能看了。

  飞奴再次叩门,季晓光看了镜中自己一眼,抬脚向门扉方向走去。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脚下微顿,继而又转了回来。

  季晓光稍稍退后,上半身映在铜镜里。他思索片刻,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敲了一下,恍然大悟般的哦了一声。

  他怎么忘了,炮灰的眼睛和白月光很像。

  沈连庭心心念念的白月光方映清,就有这一双灵动隽秀的美瞳。田中裕子一样的小鹿眼睛,又纯又欲。

  按照时间线来推算,沈连庭和方映清已经见过一面了。狩猎场一别,沈连庭间接害死了世焰魔教的老教主,也就是方映清的父亲。

  也就是说,沈连庭与白月光相认,但是不小心和他结下了杀父之仇啊。

  狗血!太狗血!

  而且正因为炮灰有一双相近白月光的眼睛,原著里的沈连庭才会对炮灰有那么一丝丝怜悯。

  炮灰从小便是孤儿,这点和季晓光挺像的。

  但炮灰没有基佬弟弟,也没有亲人留下的积蓄,冷了就偷别人衣服,饿了只能跟狗抢吃的。

  后来学人家扎花卖钱温饱,因为太丑怕吓到别人,只能在脸上遮块破布沿街叫卖。

  正好遇见了出宫办事的沈连庭。

  那时沈连庭心理还不是很变态,因着炮灰的一双眼睛神似白月光,他买下了所有扎花,留下一袋银子给炮灰。

  炮灰这才凭借这些钱,一路跋山涉水,跑到了霄云派当弟子。

  虽然在这过的也不好,但总比饿死街头要强。

  想到这里,季晓光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或许就是因为这一面之缘,炮灰在被当做白月光替身时,才会那样的委曲求全,一厢情愿的服侍沈连庭,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

  说到底还是个可怜人。

  那么季晓光自己想抱好大腿,就应该让沈连庭知道,他就是当年那个在桥头卖扎花的男孩。

  这算是一个最保守的办法了。

  【作者有话说:其实季晓光聪明,但就是恋爱经验为零(学电焊的怎么可能会有女生)。再加上他一直男,骨子里沈连庭只要不亲他,xxoo啥啥的……他就觉得自己还有救哈哈哈

  还有那什么电焊专业我瞎编的,应该与现实不符,就图一乐呵,不要较真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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